福建同安老城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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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同安区建设局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GWCG[GK]*******的同安老城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产地类型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产品属性**-*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项国内***.******.***捷顺等JSPJ*****等无合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捌万伍仟陆佰柒拾贰元伍角(¥*******.****)。*、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采购人指 定地点;*.*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同安老城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内清单。*、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项目完成后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合同及有关合同附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合同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合同价款均以转账方式支付。 合同签订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预付合同金额的**%。***系统上线试运行并通过初验后,在财政资金到代建单位账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最终验收合格后,在财政资金到代建单位账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预留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质保金,若质保期内无重大质量问题,则在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额*%。*、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免费维护服务期满止。**、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除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价款外,每天应按本合同总款价额的*‰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若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的,每天应按本合同总款价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 。 甲方:同安区建设局乙方:******住所:同安区祥平里二路**号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号C*楼*K-*S单元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湖里支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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