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平原新区师寨镇产业观光旅游发展战略性合作设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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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平原新区师寨镇产业观光旅游发展战略性合作设计项目
结果公告
******受师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乡平原新区师寨镇产业观光旅游发展战略性合作设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平原新区师寨镇产业观光旅游发展战略性合作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yxqcs-********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产业观光旅游发展项目进行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对项目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具体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定标日期:****年**月**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 赵长青、王焰红、张衍群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南、商贸路西*幢**层****号
中标金额:******.**元
工期:三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代理服务费:****.**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原阳县师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威
联系电话:***********
地址:师寨镇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胡向春
电 话:***********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楼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监督部门:新乡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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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