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南环路向西(动车所高架线至西环立交)打通照明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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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南环路向西(动车所高架线至西环立交)打通照明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公告
天职(北京)******受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南环路向西(动车所高架线至西环立交)打通照明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疑问答复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南环路向西(动车所高架线至西环立交)打通照明工程施工
二、采购编号:洛直政采磋商(****)****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
三、澄清的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页关于经济标评分参数,只有最低分与最高分,没有评审标准。
答: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页关于技术标评分参数第*项技术性能,描述“供应商拟用于本项目的路灯灯型、LED灯具、电线电缆、箱式变压器等主要货物(材料)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基本分*分,每有一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正偏离的加*.*分,最多加*分。”在招标文件**页“二十一、参与打分的拟用于本工程的货物技术参数响应一览表” 表中要求填写:货物名称、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制造商、品牌型号规格、产品实际技术参数、偏差描述等信息。但在招标文件中**页《部分主要材料表》只列出了材料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没有具体列出技术参数。
答: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技术参数编制响应文件。
*、本项目评审标准不涉及项目经理答辩,删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项目经理现场答辩相关内容。
四、公告发布媒介: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五、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任女士,****-********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天职(北京)******
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层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女士、张先生,***********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