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酿事故贸然抢行 担全责后悔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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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和顺县蔡紫线(蔡家庄—紫罗)县乡道**km+***m处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毁及路边设施损坏,所幸无人员伤亡。和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赶赴现场。经民警取证查实:当天**时**分许,杨某驾驶晋k*****号大货车从紫罗方向向和顺县城方向行驶。当车行至**km+***m处时,杨某本打算借道超车,但对向车道驶来一辆小轿车,由于大货车重量过重、惯性太大,杨某来不及刹车导致车辆撞上右侧的三轮车及前方小轿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表示,自己有**多年驾龄,自认为经验丰富,从而忽视了交通法规。此次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自己安全意识淡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他感到十分后悔,表示以后一定会汲取教训,谨慎行车,避免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李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