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芮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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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响应的要求,经芮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渐次有序开放我县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第一阶段(发布之日起至Ⅱ级响应解除前)一、有关有开,有序营业实行负面清单制,将小餐饮单位(营业面积**㎡以下)、洗浴场所、足疗、理疗、电影院、网吧、KTV、游乐场、棋牌室、健身房、逢会集市等易产生聚集风险的场所纳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市场主体逐步有序开门营业。二、鼓励外卖,禁止入内餐饮单位(营业面积**㎡及以上)以加工盒饭和外卖的形式进行经营,禁止店内就餐。三、严格消杀,防止过度各经营场所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基础上,每天通风换气至少*-*次,垃圾一日一清理,经营场所每天消毒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谨防过度消毒。四、加强防护,控制人数按照“净空间两平米一人”的标准控制入店总人数。所有进入市场、商铺(门店)、超市的顾客要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如达不到要求,则实行店内经营,店外交易。五、两戴三查,健康监测从业人员要做到“两戴三查”(“两戴”: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通过查询手机漫游开展“三查”工作:查身份信息、查体温、查旅居史)。若从业人员或顾客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相关症状,立即劝导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六、公开承诺,加强监管经营单位实行疫情防控公开承诺制,要将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张贴在店内醒目位置。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市场主体按照承诺要求规范营业。对落实不到位的经营单位一律停业整顿、依规处置。第二阶段(Ⅱ级响应解除后)取消所有管控措施,各类市场主体正常营业。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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