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本级][更正公告]关于连云港市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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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就连云港市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年*月**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了采购公告,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二、澄清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与“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C、投标文件的编写”中“****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前后表述不一致,现澄清为“****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及证明材料”与“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C、投标文件的编写”中“提供****年*月至****年*月连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前后表述不一致,现澄清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其他事项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 系 人:栗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号
*、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琦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号*号楼***室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