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某融资租赁公司持有202033号债权转让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公开披露以下债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持有******号债权
(*)项目编号:BTCQJYZS-*******-ZQ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中博******
(*)挂牌价格:****.**万元
(*)保证金:*.**万元
(*)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支付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底价协议成交;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本次债权交易,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不托管交易价款,由转受双方自行结算。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由受让方将债权交易价款直接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联系电话:刘先生****-*******
联系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转让方承诺此次挂牌转让的债权已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确认。
(**)转受双方拟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详情列表》等转让所须的其他资料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可提供查阅。
*、受让方资格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
*、意向受让方需要提交的资料
(*)《债权受让申请书》。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受让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告所示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文件。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公告申明
(*)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的观点和立场。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已对应该账款债权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仅提供挂牌服务,不对挂牌资产做出判断亦不提供保证,请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不对该项目进行判断、保证和承诺,不对挂牌方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等进行判断、保证和承诺,亦不对该项目的后续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提请受让方关注风险!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
*.**万元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为:
账号:**** **** **** **** ****
账户名: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包头分行市府西路支行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已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向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