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部平顶山院区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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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某部委托,就某部平顶山院区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平顶山院区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驻军采招标(****)****号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物业管理和城市生活垃圾清运。”;
现变更为:“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物业管理。”。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现变更为:“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该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名 称:某部
地 址:洛阳市
联系人和电话:朱先生 卢先生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经五路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室
联系人和电话: 王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