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阳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开展“丽水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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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老字号”是城市的“金名片”之一,是历史赋予本地的无形资产和宝贵财富,具有独特的经济特性、文化特征和地域特点。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老字号”的挖掘和保护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丽水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普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提高认识、配备力量、抓紧时间,全面了解当地企业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做好普查和推荐当地老字号工作。二、严格审核把关在组织企业申报过程中,县经济商务局要开展申报培训,加强对企业材料申报的指导,严格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商标证明的一致性,指导企业详细准备有关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和有效的证明性材料,要求描述清晰、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 三、及时推荐申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丽水老字号”认定办法》(见附件*)的条件,于*月**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字号申报,县经济商务局指导有关单位据实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 *),并做好资料审查,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申报“丽水老字号”,须经申报单位、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见附件*)盖章确认,并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于*月 ** 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正式申报文件、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企业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市商务局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分析、论证、评审并公示,择优认定。已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的企业,无需申报。联系人:朱伟玲、徐东红;联系电话:*******。 附件:*.“丽水老字号”认定办法 *.“丽水老字号”申报书 *.“丽水老字号”申报企业汇总表松阳县经济商务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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