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台县湿地局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黑河湿地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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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黑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成果,提升整改质量,强化监管措施,严防问题回潮反弹。近期,高台县湿地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湿地保护管护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时巡查等方式,加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加强了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监管,确保湿地资源安全。一是建立健全保护主体责任机制。明确相关镇、部门单位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了县、镇(部门)、村(单位)三级监管体系,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设施点制定了“一对一”监管方案,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人员,靠实监管责任,形成全方位、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确保了湿地资源安全。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巡查机制。完善了湿地保护区保护管理、日常巡护制度,确定巡查路线,落实巡查重点,特别是加大了对违法行为易发多发湿地保护区域的巡查,形成了县局重点巡查、镇村协管员全面巡查管护的格局。建立了巡查工作有制度、有责任、有巡查、有反馈、有处理的“五有”巡查处置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台段)生态保护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高台县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成效监管工作制度》《张掖黑河湿地(高台段)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制度》等制度意见,建立了长效保护机制,切实加强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设施点监管,进一步巩固提升了整改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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