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公布2019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替考学生处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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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级电大、县(市)级电大分校:
在****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国开总部组织开展了“整治替考专项行动”,重点防范和查处各种形式的替考行为。考试结束后,国开总部与黑龙江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国开考〔****〕**号),对于考试期间发现的替考行为进行认真调查和核实,具体信息查看“管理论坛”的相关通告。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整治替考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开考〔****〕**号),现向全省各级电大教学单位和社会公布替考学生处理结果。现通报如下: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涉事考生当次报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停考一学年,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并在办学组织体系内通报批评。在涉事考生成绩档案中该科目记录“替考”。替考两次及以上的,同时取消涉事考生学习期间所有成绩或开除学籍。
今后,黑龙江电大将继续加大力度治理考试乱象,探索建立考试违规警示制度。希望全省电大体系各考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开总部“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充分认识替考行为的严重危害,切实治理考试乱象,集中力量防范打击替考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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