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安庆市邮政生产楼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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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一)关于“安庆市邮政生产楼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变更各潜在投标人:安庆市邮政生产楼亮化工程(招标编号rbzj-****-***)竞争性磋商公告部分内容变更如下:原磋商公告中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和暂定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服务内容);*、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