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对青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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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降低经营成本促进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为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促进稳定发展,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在疆内实现自主创业,稳定经营*年以上并保持经营状态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万元。现将第二批稳定经营*年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人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内有效(*月**日—*月**日)。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向青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公示期满后,对其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程序为第二批经营*年以上的**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补贴。 ?? 附:第二批稳定经营*年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 举报电话:****-******* ? ? 青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 第二批稳定经营*年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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