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拟对绵阳锦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石英砂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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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万吨石英砂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电 话:****-*******
地 址: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中路**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万吨石英砂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通泉村 ******重庆大******项目选址于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通泉村,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建设年产**万吨石英岩砂生产线。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水环境:营运期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洗砂除尘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渣离心处理后规范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旧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环境空气:给料、破碎、筛分工序均设置为全封闭结构,给料机进口设置喷雾装置。一、二、三级破碎机、振动筛上方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湿式作业。皮带机全密闭。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密闭,进出口分别设置喷雾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勤洒水、定期清洗,保持地面清洁;(*)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鄂破机、振动筛、二破机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