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鹤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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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JQ-HF****-***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鹤发改审批【****】**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招标代理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鹤峰县太平镇四坪村 *.*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清理、防渗系统及垃圾坝等工程 *.*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元 *.*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图纸与清单不符时以清单为主 *.*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年内有一项不低于***万的类似工程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市政或环保类似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查询)列入“黑名单”。(各投标人应分别在上述网站中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须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且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将网页版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 *.* 落实《关于向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传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恩施州公资管函[****]**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 )上注册、下载签署《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承诺书》并上传审核,审核成功后投标人可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查询本单位的信用承诺公示的信息。(投标人须将查询的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只允许其中一个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cn)。 *.*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鹤峰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峰支行 账 号: ********************-****** 行 号:**** **** **** 款项用途: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 注: *、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县)、鹤峰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进场提示: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投标人员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 湖北健康码“红码”、“黄码”或体温超过**.*℃人员均不得进入,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开标场地外有序排队等待,不扎堆、不聚集,相互保持*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 地 址: 恩施市许家坪路**号B栋***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 系 人: 谭女士 电 话:*********** 电 话:*********** **** 年 * 月 ** 日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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