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金汇大厦等机房UPS及电池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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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汇大厦等机房UPS及电池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汇大厦等机房UPS及电池更新项目项目编号:QC-**********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倪斌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号 联系方式:周洁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倪斌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号产业园*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金汇数据中心机房及纳税服务中心办公区的UPS已使用多年,达到更新报废标准,为保障数据中心各设备稳定、可靠运行,计划对UPS及电池进行更换。其中,金汇数据中心机房负载为**KW左右,为了降低能耗和便于维护,选用模块化UPS机柜,计划采用两台并机的模式,纳服中心办公区计划采购*台UPS主机,两台**KVA主机并机后给话务中心供电,一台**KVA主机给机房供电。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的,******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年**月-****年**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号*栋***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可网上出售,书工本费需转账支付(具体操作请联系倪斌/***-********)。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号*栋***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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