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余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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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犍不动产登公[****]**号
余占琼因保管不善,将犍房权证****字第YJ*******号犍国用(****)第(一)-*****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号门档案馆三楼)反映。
联系电话:*******
声明人:余占琼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