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明水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内)项目 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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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内)项目已于****年*月**日*:**分在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信息已发布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候选人排名如下:第*名:黑龙江******第*名:黑龙******第*名:******现发布流标公告,本项目流标。流标理由:在开标当天评审结束后,我单位收到黑龙江******的弃标函,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名,由招标人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第*名为预中标候选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能履行合同,由招标人按法律规定自行选择重新招标或顺延中标候选人。”,我单位决定本项目重新招标,此决定已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明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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