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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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对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年**月以前的未退保证金进行全面清理,请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对****年**月以前尚未办理退款的项目进行清理,如已签订合同,请及时提供给我中心,其他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请及时前来办理退款手续,以确保不发生新的沉淀保证金。
从****年*月*日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专户****年**月以前遗留未退还、招标单位又未出具书面说明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进行统一清退,原路返还。
请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及时与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室联系投标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联系人:小肖,联系电话:****-*******。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