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霜冻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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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月**日**时至*月**日**时,我市出现大风降温天气,五台山极大风速为**.*m/s,全市最低气温介于-*.*℃至*.*℃,地表温度介于-*.*℃至-*.*℃,全市出现霜冻。预计*月**日至**日,我市大风降温天气仍将持续,将出现*至*级偏北风,局部地区阵风可达*级以上,**日早晨气温将达到最低,地面温度可达-*至-*度,全市仍有霜冻。经综合分析研判,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霜冻IV级应急响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忻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忻政发〔****〕**号),根据各自职责,密切监视灾情,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视情况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履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组织灾害防御救援工作。 二、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响应情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每日**时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当日应急响应情况报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 忻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