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罗源岐阳城隍庙保护修复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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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岐阳城隍庙保护修复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罗源岐阳城隍庙保护修复工程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致各投标人: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罗源岐阳城隍庙保护修复工程有关事项答疑如下:*、问:只有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类)施工一级资质才具备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古建筑类),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类)施工三级资质,同时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古建筑类),请明确此条款是否合理?答:根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要求文物施工企业需具备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且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于****年*月份组织全国性公开考试,不存在施工二级及以下企业不具备责任工程师的说法。*、问: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类)施工三级资质却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类)施工三级资质只能承包县级文保单位,本工程如果只是三级工程的话,项目经理只需要用省级文物部门颁发的施工岗位证书即可。不需要用到责任工程师,且施工二级及以下施工单位也不具备有责任工程师,这样的条件是自相矛盾的。答:详见答疑纪要第一条。*、问: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古建筑类),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是否包含福建省文物局颁发的证件?答:不包含福建省文物局颁发的证件。备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罗******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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