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关于淞江路违法地块整治工程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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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受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淞江路违法地块整治工程进行谈判采购,采购编号为SZHXDL****-XT-T-***号,现对本项目开标相关事宜进行补充公告:由于该项目供应商报名数量超过了疫情防控期间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人员承载量,无法实现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开标,为科学统筹疫情防控、有序开展开、评标工作,现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淞江路违法地块整治工程开标工作进行如下要求:一、该项目原标书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号市场大厦*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变更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口外指定地点进行投标文件接收。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原公告不变。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文件、保证金一并递交,并在门口先消毒后进行签到工作。投标文件现场接收联系电话:***********。三、二次报价方式: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交易中心附近临时递交点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将会电话通知各投标单位在安全距离内进行二次报价,并退回各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将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口外指定地点放置二次报价收集箱,进行二次报价表格的回收工作。四、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自到达开标现场起全程佩戴口罩、不摘下、不漏口鼻。五、投标人授权代表应保证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六、投标人授权代表应留有充足时间,在投标截止前到达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口指定地点并提供苏城码绿码。七、投标人应知悉国家关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最高可处 * 年徒刑的规定。八、投标人应保证所有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绝无隐瞒。并完全理解以上规定并严格遵守、信守承诺。九、有关说明:*、本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及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本公告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原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