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朱台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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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朱台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朱台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朱台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 原招标文件中: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后审,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用于资格审查。 二、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在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 三、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注: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后,如遇CA锁续费,请投标单位及时撤销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上传。) **.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现变更为: 一、资格审查内容: *、以上所有资料须单独装于档案袋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不接受二次递交;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留用备案 二、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在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 未加密投标文件送达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淄分中心第三开标室(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号鑫一诺大厦*楼)。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 三、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注: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后,如遇CA锁续费,请投标单位及时撤销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上传。)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nzbtf)(光盘、U 盘介质各一份),做好标示,密封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nzbtf)(光盘、U 盘介质各一份),如有任一缺失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 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②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 **.*加密、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应该内容一致; **.*电子版(未加密)介质为U盘和光盘,文件格式须为.nzbtf; **.*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加密)应单独密封递交。 其他内容不变 原内容基础上加上 十二条 十二、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号)的有关要求,现做出以下特别提示: (*)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淄分中心要走专门设置的投标单位进出口通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请各投标单位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减少现场交叉使用。 (*)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疫情出行规划。 (*)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附后)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疫情期间优先采用市内企业。 (*)为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投标单位只允许派*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山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