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枣强县2020、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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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年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二次) 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评分办法第三项 更正内容: 原内容: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城市污染来源解析分析报告编制能力,能使用SPMAMS在线源解析系统和SPIMS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进行颗粒物及VOC来源解析的。 变更为: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城市污染来源解析分析报告编制能力,能使用SPAMS在线源解析系统和SPIMS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进行颗粒物及VOC来源解析的。 备注:以变更后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其他途径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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