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影视制作、财税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2次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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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影视制作、财税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次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影视制作、财税实训室设备采购第*包影视制作实训室设备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影视制作、财税实训室设备采购第*包影视制作实训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HHX****-*
招标(采购)方式: 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肆拾贰万叁仟壹佰伍拾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
防疫措施承诺书(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钦、高瑞林、颜萍
招标(采购)人名称: 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
地址: 巢湖市
联系人: 颜主任
联系方式: ***********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
项目负责人:潘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零柒拾柒元整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会锁,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年*月**日
附件:招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防疫措施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