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象山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设施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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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象山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设施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检察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 采购人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 象山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设施采购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SZFCG***G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七、 定标/成交日期: ****-**-** 八、 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名称分类数量单位备注价格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象山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设施采购丹城城区部分 * 批 *******元******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号******************公路部分 * 批 *******元其他乡镇部分 * 批 *******元总计*批********元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刘德龙,陈子珍,陈以海,孙权,石结义,钱东富,金建军 十、 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海波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象山港路***号***室 *、采购人名称: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钱东富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象山县大徐新凉亭交警大队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象山县财政局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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