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南省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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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公开招标第*次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四、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第*包: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第*包: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第*包: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现更正为“第**.*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第*包: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第*包: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第*包: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号 联系人:刘隽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李开银、李正达 邮编:****** 电 话:****-******** 传真:****-********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号 联系人:刘隽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号 联系人: 常科邮编:******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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