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WR009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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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编号地块位置用地面积(m*)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起始价(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报价增幅(万元)****WR***东莞市石龙镇王屋洲村*****.**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R*+C*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R≤*.*≤**%********** ***商服用地**(一)*.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 成交后**日内由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万元。竞买申请人商品住房用地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三)规划建设要求:*.竞得人须按规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年,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前开工,在****年*月**日前竣工。(四)宗地权利人须无偿配建宗地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即不少于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作为安居房并无偿配建相应的停车位(可办理独立产权证)。配建的安居房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宗地的计容建筑面积范围内,安居房和停车位交付标准不低于该项目同类型住宅和停车位的交付标准。配建物业建成后竞得人须无偿移交给石龙镇人民政府或石龙镇人民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石龙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办证过程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地块竞得人负责缴纳。(具体要求按《地块配建物业建设移交协议》执行并由石龙镇人民政府监管)。(五)如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石龙镇的,受让地块后**日内(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内)须在东莞市******开发建设该地块;******须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形成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石龙镇缴纳)(由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监管)。(六)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万元(土地单价*****元/平方米,可售楼面单价*****元/平方米)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竞买的,交易系统报价暂停,转为通过网上终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以终次报价区间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所报的终次价格为成交价。终次报价区间为 ***** 万元至 ***** 万元,以终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终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配建房按石龙镇人民政府的《地块配建物业建设移交协议》执行并由石龙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管,终次报价规则和区间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七)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先与石龙镇人民政府签订《地块配建物业建设移交协议》,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竞买资格和要求: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是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竞买人资格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 * 日 **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年*月 ** 日*:** 至****年*月 * 日 **:**?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日,分*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WR***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计征)等。(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定金按成交价款的**%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六、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号测绘大厦、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号控股大厦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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