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城市净土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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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净土工程项目的采购公告****** 受 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委托,对 海城市净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NWD-****CG***)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有机物料腐熟剂、微生物菌剂、氰氨化钙/否有机物料腐熟剂有效活菌数≥*.*亿/g(mL)粉剂;微生物菌剂有效活菌数≥*.*亿/g(mL)粉剂、液体;氰氨化钙总氮(N)含量 *****吨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 元。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须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黑名单。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信息部:****-*******。六、采购文件的领取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起至 **** 年
* 月 ** 日 **:**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支持邮寄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省海城市响堂管理区新立社区隔壁)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 元/本,售后不退。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购买采购文件所需材料支持邮寄,以材料到达时间为准)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八、公告期限公告期限: ****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九、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 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地址: 海城市环城西路**号项目联系人:迟继胜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响堂管理区新立社区隔壁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地址:lnwddlgs@***.com开户行: 中国******海城市顺城支行账户名称: ******账号:****************** ******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