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宝鸡市妇幼保健院水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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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受宝鸡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妇幼保健院水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妇幼保健院水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CS-****/*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号 联系人:魏工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号山西证券大厦**层 联系人:宋沛、白国锋、乔楠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包:水光治疗仪*台(进口产品已论证);*包:二氧化碳培养箱*台(进口产品已论证);*包:射频治疗仪*台。 项目用途:宝鸡市妇幼保健院自用 采购预算:*包:*****.**元;*包:******.**元;*包:*****.**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磋商截止前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星钻国际A座****室 *、文件售价:***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套。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磋商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星钻国际A座****会议室 *、磋商时间:****-**-** **:**:** *、磋商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星钻国际A座****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陕******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 *、账 号:************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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