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豫区丁嘴镇、仰化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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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宿豫区丁嘴镇、仰化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品目服务采购单位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区域宿豫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大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富丽莱嘉苑小区*幢**号(宿迁市教育局对面)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宿迁市宿******:******受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宿豫区丁嘴镇、仰化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一、项目简要说明(一)项目名称:宿豫区丁嘴镇、仰化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采购编号:JSWSSQ[****]*号(三)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四)主要内容:宿豫区丁嘴镇、仰化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采购。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宿豫区丁嘴镇、仰化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一项公共服务项目,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居住集聚、农地集中、用地集约、农民增收有着重要作用。*、鉴于本项目涉及农户搬迁补偿等敏感问题,采购要求具有一定特殊性,需要选择一家信誉好、专业性较强和本地化的国有建设单位实施本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专家组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宿迁市宿******是宿豫区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土地整治等涉农项目投资的本地化国有独资企业,了解熟悉项目情况,能有效协调和解决好农户搬迁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家组认为可由宿迁市宿******作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三、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供应商名称:宿迁市宿******供应商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金莎大厦*楼四、参加论证专业人员:经过论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和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专家一:朱琳 单位: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专家二:孙家松单位:宿迁市民政局专家三:邵琳琳 单位:宿迁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专家四:赵晨煦单位: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街道专家五:王强 单位: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家六:李飞单位: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家七:施卫卫单位:宿迁市国土资源局五、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年**月**日**时**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采购单位: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薛峰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富丽莱嘉苑底商*幢**号江苏万盛(宿迁市教育局对面)联系人:付大伟联系电话:***********财政监管部门:****-********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附件:单一来源论证记录.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