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市]枣阳市234国道(寺庄-韩岗段)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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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国道(寺庄-韩岗段)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概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发布投标邀请书,**** 年*月**日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枣阳市中兴大道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四楼)开标,并于**** 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枣阳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评标结果名 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NEQXC********MA**A****C*****************Q地址枣阳市环城孙庄社区二组 枣阳市琚湾镇交通街***号 枣阳市西城西园村四组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合格合格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鄂)JZ安许证字[****]******(鄂)JZ安许证字[****]******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姓名:李开保专业(级别):市政贰级证书编号:********姓名:柯伟专业(级别):市政贰级证书编号:********姓名:姜敬专业(级别):市政贰级证书编号:********三、公示时间(结束时间为工作日)
公示期为 ****年 * 月 ** 日至 ****年 *月 **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枣阳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站长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华阳******
联 系 人: 李倩 电 话: ***********
*.综合监管部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枣阳市中兴大道东环路农商行综合楼五楼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