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安县双拥路移民安置区C区10-0.4KV配电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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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兴安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于****年**月**日就兴安县双拥路移民安置区C区**-*.*KV配电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兴安县双拥路移民安置区C区**-*.*KV配电工程(项目编号:GLZC****-G*-*****-GXHY)
二、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楼北区)
评标小组名单:王华(组长)、杨经科、莫零零、周庆 、唐艳萍(业主代表)。
四、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成交工程总造价(元)桂林******桂林市骝马山北巷*号*******.**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项号成交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兴安县双拥路移民安置区C区**-*.*KV配电工程*项五、未成交情况:未成交供应商名称评标得分排序********.***桂林市********.***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称未通过的******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没有同时签字或盖章七、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万贰仟柒佰叁拾叁元整(¥*****.**元)。
八、变更事项:原招标编号“GLZC****-G*-*****-GXHY”变更为“GLZC****-G*-*****-GXHY”,其余内容不变。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兴安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地址:兴安县兴桂路*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篦子园小区*#楼*层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兴安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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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