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实验实训大楼佳木斯大学实验实训大楼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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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木斯大学实验实训大楼”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原上传图纸出现错误,正确图纸详见本次上传附件(佳木斯大学实验实训大楼图纸)。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业绩要求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并提供近三年(****-****)内至少具备一项严寒地区的建设规模及单项合同额不小于本项目的公用建筑工程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网页版,四者缺一不可;且以上佐证材料均须满足****-****年时限内]。
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监 督 人:佳木斯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箱:******
招标人:佳木斯大学
地 址:佳木斯市学府路***号
联系人:贺先生 、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