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交公示】凤阳县小溪河、板桥河等12条中小河流管理范围测绘划界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成交公示】凤阳县小溪河、板桥河等**条中小河流管理范围测绘划界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网】凤阳县小溪河、板桥河等**条中小河流管理范围测绘划界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小溪河、板桥河等**条中小河流管理范围测绘划界项目
项目编号:czc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二水测绘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黄山东路杨子山*号
中标金额:壹佰柒拾肆万伍仟柒佰陆拾元(*******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凤阳县小溪河、板桥河等**条中小河流管理范围测绘划界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董云欣、胡秀萍、孙佳丽、张国庆、张勇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水务局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人:巢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
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华邦汇富大厦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照滁州市****-****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中标价计算。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为准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元(含评委费****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凤阳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安******
****年*月**日附件:盖章件.jpg盖章件*.jpg盖章件*.jpg盖章件*.jpg盖章件*.jpg凤阳县小溪河、板桥河等**条中小河流管理范围测绘划界项目(最终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