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明水县阳光新城三期(E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明水县阳光新城三期(E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4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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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文件三次 致: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明水县阳光新城三期(E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LTCG-****-**** 招标人: 明水****** 现对明水县阳光新城三期(E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公告做如下澄清: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人身安全,将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本项目开标当天取消资格审查原件环节,资格审查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为准,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自行负责。 *.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报价TBS格式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保存密封后在开标时间前以邮寄形式递交送达,开标当天由评标专家组拆封,******获取。 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黑龙江省******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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