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过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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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省普查办验收组一行*人,对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体工作和普查档案工作进行了验收。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档案局、科学技术研究院、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及相关县(市)区普查负责同志参加验收会议,各县(市)区普查办安排专人驻守本单位配合验收组抽查。  本次省级验收采取集中会审、分组查阅档案与询问方式进行。省普查验收组组长、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崔海兰代表验收组对我市普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对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圆满完成了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组建了稳定的普查工作队伍,各部门分工协作、整体推进;普查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阶段工作组织有序、措施有力;各类技术报告编写规范、质量较高;档案工作和宣传工作亮点突出,一是档案管理规范、归档文件齐全,二是档案组、技术组与宣教部门协调到位,普查宣传照片被国家普查办宣传册采纳应用,成为辽宁省唯一入选作品。验收组一致同意我市通过验收,同时要求我市持续深入开展普查数据开发与应用,为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支撑。  我市自****年*月**日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来,始终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普查各阶段工作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期间,全市共普查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含行政村)、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家,整理归档各类普查档案***盒、文件资料****份,普查成果先后应用于排污许可证核发、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三线一单”编制综合分析以及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入海排污口排查等多项环境管理工作中。通过普查,摸清了污染源底数,掌握了全市各个行业污染物的组成结构和分布状况,建立健全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加强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科学制定环境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等提供了科学、充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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