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尉氏县2019年度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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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年度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尉氏县****年度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二、采购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三、采购需求:*、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内容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 尉氏鑫******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标段 ******与尉氏鑫******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四、评标日期:****年*月**日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第一标段尉氏鑫******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界首市西城产业园******.**元第二标段******与尉氏鑫******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界******界首市申湖工业区*******.**元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业主评委:程聃评委成员:张祝新、姜军、孙晶晶、孙敏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第一标段 中标金额的*.*%(****.**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第二标段 中标金额的*.*%(*****.**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一、联系方式采 购 人:尉氏县粮食局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地 址:尉氏县粮店街*号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号*号楼**层***号 关于保留(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复验情况的通报 给你关于对评标专家周辉违规处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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