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倡议书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盐城市盐都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有奖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欢迎提供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线索。一、举报范围*.企业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无证经营、非法私运私储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擅自上岗的。*.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工业气瓶不按规定摆放、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非法流动加油的。*.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隐瞒不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电梯、压力容器、叉车等未注册登记、超期未检验的;液化气罐非法充装、使用过期瓶、报废瓶的;操作员未持证上岗的;使用未经检测的塔吊设备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规操作、未戴安全帽防护措施不到位,违规施工的、消防通道被占用的。**.客车超运、货车超载的;非法经营校车服务的;使用普通货车运输危化品的;非法改装货车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举报方式区安委办设立举报电话:****-********(**小时)。三、举报要求与具体处置*.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或企业名称)违规违法等行为的具体情况,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企业。*.区安委办收到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后,在第一时间将举报事项移交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查验核实,依法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及奖励与否的建议报区安委办。*.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为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四、奖励标准*.举报内容经职能部门核实确认后,由区安委办对举报人直接发放***元奖励。*.客观上消除了安全隐患,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按照事故发生的四个等级,给予****元至**万元奖励。奖励金额由区安委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专家进行评审,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同一事项有多个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盐城市盐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