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拟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禹木加工厂竹、木加工及销售(禹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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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禹木加工厂竹、木加工及销售(禹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电 话:****-******* 地 址: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中路**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竹、木加工及销售(禹木)项目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巩固村***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禹木加工厂******项目选址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巩固村***号,占地面积约****m*,建设木材、竹材加工生产线*条,年加工竹木初加工产品***t。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水环境:生活废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环境空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塑性、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汽车尾气。在破碎工段、皮带机出口、塑性工段、加工工序分别设置喷雾装置,减轻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达标排放。对运输车辆加强养护,选用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噪声: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噪声进行控制,禁止夜间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带锯、剥片机、切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桶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钢筋、废钢板、木材等边角料分类回收,外卖废品收购站;营运期生活垃圾桶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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