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停车场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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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Z********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停车场租赁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一)来源唯一性*、地理位置:华南快速路桥底(花城大道北侧)。*、面积大小与需求相匹配:场地面积约****平方米,经测算,可划定***个停车位,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封闭式管理,基本满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停车需求。*、价格合理:广州市谭******拟按每平方**元收费,年租金***.**万元。*、经营的持续性:双方同意按合同一年一签。*、双方能接受的管理模式:停车场地全部交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对外经营收费。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资格条件*.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信用记录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广州市谭******拟定的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号****房 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姓名:陈炽璋工作单位: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意见:选择广州市谭******作为采购单位实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停车场租赁项目,能够节省财政资金、按时、高效地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专家*姓名:向丹 工作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职称:教授意见:选择广州市谭******作为采购单位实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停车场租赁项目,能够节省财政资金、按时、高效地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专家*姓名:洪胜宏工作单位: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职称:教授意见:选择广州市谭******作为采购单位实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停车场租赁项目,能够节省财政资金、按时、高效地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的停车场租赁服务,从地理位置,面积大小,资金效益,经营的持续性,管理方便多方面考虑。为了满足申请单位对项目的要求,建议采购人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温先生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房联系人:温先生、杨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号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号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