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校区学生发展中心设施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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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襄采计备【****】XM****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受襄阳市第四中学的委托,对其新校区学生发展中心设施采购(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和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谈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新校区学生发展中心设施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XY****A***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即最高限价)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保都网(***.******.***.cn)、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二、评审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 谈判地点:******(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文联 李晓岚 刘志明三、成交供应商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号院*号楼*层****房间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元) 成交主要内容:货物清单及服务内容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联系事项:采 购 人:襄阳市第四中学 联 系 人:刘志明 电 话:*********** 代理机构:******联 系 人:程光华电 话:***********邮 箱:****** 本结果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及hbbdzb@***.com。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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