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南园新村活动中心部分房产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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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南园新村活动中心部分房产招租 项目法人: 中****** 项目地址: 新站区 立项批文名称: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项目审批单位: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 **:**:** 公告正文 南园新村活动中心部分房产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南园新村活动中心部分房产招租 项目编号 ****AXXCJ***** 委托方 中******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 竞价期限 *.公告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网络一次性报价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南园新村活动中心部分房产 * 砖混 *** * **.** * *. 该处房产坐落于宿松路与青衣江路交口东南角。 *.标的权属情况:拟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每 季度 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 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租金每年比上一年递增*%。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招标文件获取及竞价: (*)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分的。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个月。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个月。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个月。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文件获取及竞价。 *. 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号令)第十五、十六条规定,均可参与竞价。 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租金;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自《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督查部门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的情形),若原承租户未行使优先权,则最高报价者得;若原承租户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户中标。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及竞价 (一)注册程序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注册网址:http://***.******.***/HY/; ②现场审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合肥要素市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 ③注册咨询电话:****-********,********。 (二)招标文件获取及竞价程序 (*)登录:完成注册及现场审核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HY/)。 (*)招标文件获取:进入系统后,点击“招标文件获取”,在“招标文件获取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一致。 (*)缴费: 意向承租人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特别注意: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也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必须通过己方银行账号转账汇入。) 保证金账号如下: 南园新村活动中心部分房产 户名: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新站开发区支行 账号:************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招标文件获取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招标文件获取成功,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进行反馈。 (*)竞价: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在网络一次性报价期内进行报价。因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成功或保证金未及时查询,造成意向承租人无法参与竞价的,后果自负,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可下载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竞价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重要提示:请使用IE*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交易保证金处置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文忠路***号新站高新区管委会B区***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文忠路***号新站高新区管委会B区***室,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无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企业库注册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 ****-********(合肥市文忠路***号新站高新区管委会B区***室),传真:****-******** 技术支持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的所在位置、标的外观(见附件) 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e*-**fa-**db-bcf*-*aedf*cd**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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