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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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项目
澄清文件
各投标人: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号)之规定, 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号,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统一修改为:“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特此澄清说明!
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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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综合考察澄清.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