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食品抽样检验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食品抽样检验服务采购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食品抽样检验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AKKFN*****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 投标业绩承诺函(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潘能成、陈本柱、沈德凯 招标(采购)人名称: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 项目负责人:潘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仟壹佰捌拾元整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倪主任,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年*月*日 附件:招标文件、投标业绩承诺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jpg磋商业绩承诺函.jpg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f-**d*-**b*-acaa-*e**b*f**be*.html?ztbtab=*********&biaoduanguid=*d**d*d*-*ead-*a**-b***-*ac***ee**d*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