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4月30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徐州平泰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中空塑料模板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中空塑料模板生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人:蔡 园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项目名称徐州******中空塑料模板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邱集镇王林村建设单位徐州******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鑫亿森环保科技(徐州)有限公司受理日期****年*月**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全书见附件项目概况徐州******成立于****年,坐落于睢宁县邱集镇王林村,一期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投资****万元建设中空塑料模板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中空塑料模板***.*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排水量为****t/a,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 综上,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气环境影响较小。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过**m高排气筒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表*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以厂区边界向外设置**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符合要求,今后也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民宅、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综上,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均能达到相应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其声压级为**~**dB(A)。本项目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 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固废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抹布等。 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做到零排放,不影响外环境。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经妥当处理处置后,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承诺文件徐州******中空塑料模板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全文公示承诺材料 附件:塑料建筑制品环评*.**修改.pdf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