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同意湾岭镇2020年第二批自行采购扶贫物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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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分 类: 涉农项目资金/民政、扶贫、救灾发文机关:琼中县扶贫工作办公室发文日期:****年**月**日名 称:关于同意湾岭镇****年第二批自行采购扶贫物资的批复文 号:琼中扶办函〔****〕*号主 题 词:无湾岭镇人民政府:你镇上报《关于申请自行采购扶贫物资的请示的请示》(湾府字〔****〕**号)收悉,经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镇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简化政府投资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物资政府采购实施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种苗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号)要求,自行采购湾岭镇槟榔病虫害防治药物采购项目**.**万元。二、请认真做好采购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确保贫困户尽早受益。特此批复,请遵照执行。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 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