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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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涉农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号)文件要求,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为充分快速落实好文件要求,******核查梳理出产业化龙头企业**个,农民合作社**个,供销合作社*个,家庭农场*个,共计**户(详见附件),已上报发改委备案。为确保政策精准实施,用电客户应享尽享,现将具体企业名单进行公式,如有异议,******,联系方式:****-******,特此公示。 农村地区农产品保鲜仓储用电情况统计表-明细.xls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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