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4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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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西四路***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备注********万吨/年高沸点芳烃装置环保节能提升改造项目淄博市临淄区北******现有厂******山******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为了实现装置的高效利用,节能降耗,******决定对现有*万吨纯芳烃C*深加工生产装置进行节能增效技术改造。技改项目充分依托厂区现有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主要技改内容包括:新建脱轻塔*座;改造现有脱轻塔、偏三甲苯塔、导热油炉;为配套装置产能将原脱色塔拆除,新建脱色塔*座;对部分老旧机泵、换热设备、中间罐、循环冷却塔等进行换新,增加循环排污水深度处理系统;改建管线,技改完成后变为*万吨/年高沸点芳烃装置。污水处理设施、装卸车油气回收、危废仓库、事故水池、储罐、办公生活区等环保、储运工程及公用设施依托现有项目。(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二)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是地面清洗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等。技改项目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B等级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间接排放限值及齐鲁石化供排水厂进水水质要求要求后,排入齐鲁石化供排水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排海管线排入小清河。(三)技改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导热油炉废气、装置区不凝气等;无组织废气主要是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储罐大小呼吸、装卸废气等。导热油炉以脱硫后干气为燃料并安装低氮燃烧器;装置区不凝气引入导热油炉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SO*、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重点控制区要求,VOCs、二甲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企业厂界VOCs、苯、甲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导热油、废机油、隔油池污油、废活性炭等,须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循环冷却水深度处理粘泥,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九)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