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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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年*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文件精神,现发布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广湖路与香积大道路口东北,地理中心坐标为E***°*′**″,N**°**′*″
*、项目投资:*****.**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日处理餐厨垃圾**t、城镇污泥***t(含水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
联系人:袁工。
电话:***********。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s://***.******.***/s/*_OYHLFdOnssb*Q*j*F*Q*w 提取码:***v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